
河北科技大学大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编:05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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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组部等部门出台了《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2年7月,中组部牵头引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扩大选聘规模,逐步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目标。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选聘程序: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
相关政策:
新聘任大学生村官补贴标准,比照当地乡镇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同步提高;在村任职期间,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服务期满2年具备省选调生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当年省选调生定向选拔;服务期满3年具备条件的,每年可参加当年省市县乡公务员四级联考定向招录或省选调生定向选拔;任满1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任)后,在村工作时间可计算工龄、参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到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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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用手册》